党校动态

关于举办第二十八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28 点击次数:372

各党总支、党支部:

经研究,定于2015年4月举办第二十八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有关要求

(一)选送条件

1.学生中已参加了党校分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经过一年以上(含一年,截至2015年4月)培养、教育和考察,初步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教职工中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含一年,截至2015年4月)培养、教育和考察,初步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3.团校学生干部培训班评选的优秀学员,如符合条件1,可优先选送参加党校第二十八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

(二)选送原则和程序

按照组织推荐、择优选拔、分期分批原则选送到学校党委党校培训。(选送名额为在校学生数的4%)

选送程序:学生由党支部在征求班团支部和相关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集体讨论,报系党总支批准,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教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由所在党支部推荐,经党总支同意,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以《中国共产党党章》(十八大修订)为基本依据,围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并结合国内外时事政治组织授课,使党员发展对象进一步坚定党的理想信念,明确党员的权利义务,端正入党动机,自觉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利用晚自习时间进行教育培训。学习方式:课堂授课与课外自学、课外实践活动相结合,专题讲座与分组讨论相结合。 

(四)培训管理 

培训班学员由学校党委党校和各系党总支分校共同负责管理。党委党校组织培训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日常授课、考勤、考核和考试;各分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学员进行分组、配备组长、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讨论会。

对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实行闭卷考试和抽查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第27期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可参加本期结业考试)。考试成绩由学校党委党校统一通知各总支并存档。

二、培训时间:4月7-4月20日

三、学员名单上报时间、地点和方式

截止时间:2015年4月2日前。

上报地点:综合信息楼712办公室陈玉皎老师处。

上报方式:必须同时上报纸质名单表和电子文档表。

上报网址ftp://ftp.huse.cn/党校文件夹

党校工作群:214243211。

四、“优秀学员”的评定

对学风端正、纪律严明、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参加讨论和实践,且考试成绩优秀的学员,经小组推荐、所在党支部和党总支同意、学校党委党校审核后评为“优秀学员”。优秀学员评定比例为全体学员的8%。
    五、请各党总支、党支部通知确定的组长于4月3日中午

1:30到综合信息楼713组织部办公室开会,布置培训学习有关事宜。

附:第二十八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可到党校工作群或FTP党校文件夹下载。)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