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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十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 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20 点击次数:115
 

 

 

 

 

关于举办第三十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

     

 

各直属党组织:

经研究,定于20173月举办第三十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帮助发展对象不断加深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对党组织生活和党员权利义务的了解,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思想觉悟,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从而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切实保证我校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培训对象

(一)学生中已参加了分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报送组织部备案并审批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教职工中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含一年,截至20173月)培养、教育和考察,报送组织部备案并审批的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时间

20170322-0406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培训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大修订)、《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展对象培训教材》为基本依据,使学员对党内政治生活、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党纪党规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详见课程安排表)

(二)培训方式:主要采取课堂教学、自学、影像教学、讨论交流、主题实践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实践教学、理论考试等方式进行培训。

五、培训考核

(一)考核内容包括考试、考勤和小结。

1、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主要以培训内容和自学书目为参考,全面考核学员对大纲规定内容的掌握情况,占总成绩的80%

2、考勤含出勤率、纪律、学习态度等方面,由学校党校负责考核,占总成绩的10%

3、讨论交流和学习论文,学习论文要求结合本人的思想实际和培训感受,谈认识、讲收获、找差距,以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明确努力的方向,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由学校党校负责评定,占总成绩的10%

(二)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党校颁发证书。

(三)评选优秀学员。

对学风端正、纪律严明、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参加讨论和实践,且考试成绩优秀的学员,经小组推荐、所在党总支同意、学校党委党校审核后评为“优秀学员”。优秀学员评定比例为全体学员的8%

 

:第三十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可到党校工作群、组织员工作群中下载。)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03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