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9-07 点击次数:1283

     组织部(乡村振兴办)、党校、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拟定和完善学校党的组织、干部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学校党委换届选举和党代会的筹备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党委领导干部调整工作。

3.负责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负责全校中层及以下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和地方部门选送优秀干部。

4.负责全校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协助做好校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负责全校科级干部测评工作。

5.贯彻落实党管人才的原则,建立健全干部人才队伍规划、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用好用活党内外、国内外各方面优秀人才。

6.负责全校处级、科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比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核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校党组织的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及评选表彰先进工作;负责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做好各基层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工作。

8.负责制定全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成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等上级部门安排的干部培训任务;负责党建理论研究。

9.负责全校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党内统计、党费收缴与管理;协助做好优秀大学生选调和大学生村官选拔等工作。

10.负责受理干部、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做好干部出国审查的有关工作。

11.协助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及党风党纪检查考核工作。

12.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驻村工作队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外有行政职务的挂职人员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13.负责本单位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

14.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校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和完善党校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党校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开展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党校教师聘任、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

5.负责指导二级党组织党校分校的建设工作,并组织考核。

6.负责开展党校建设的科学研究工作。

7.负责湖南省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党校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

9.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和学期计划工作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党委统一要求和机关工作实际,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3.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使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和考察,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机关党委党费收缴、党员信息统计及党性教育工作。

5.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负责做好机关党委换届、党支部换届、支部书记培训等工作;抓好党支部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6.搞好机关党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做好对机关党员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

7.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注意发挥他们的作用。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生活、工作和学习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要求。

8.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机关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

9.负责机关党委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

10.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